7月1日,中國平安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並決議:為配合公司戰略轉型升級需要、加強“執行官 矩陣”集體決策機制,聘任姚波出任公司聯席首席執行官(co-ceo)。
同時,鑒於當前公司的決策體制、運行機制完備,人才梯隊完整成熟,經多年實踐證明現行模式行之有效,公司董事會經審慎考慮,同意馬明哲個人提出的辭去首席執行官職務的請求。辭任首席執行官後,馬明哲繼續擔任董事長,按《公司章程》規定,在董事會休會期間,代表董事會推動公司貫徹執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各項決策決議,負責公司的戰略發展、戰略創新、人才培養、文化建設,以及公司的重大事項決策等職責,繼續發揮核心領導作用。
三位聯席ceo形成更加穩固的集體領導團隊
董事會認為,姚波擁有開闊的國際視野、精湛的財務精算專業水準和豐富的經營管理經驗,由姚波先生擔任公司聯席ceo,作為公司整體經營性運營管理、風險管控及協調職能的負責人,是對“執行官 矩陣”集體決策機制的有力補充,有助於進一步增強從戰略規劃到落地的管控體系。
自2008年出任公司首席財務官以來,姚波全面負責公司戰略實施、計畫落地、財務企劃、資金與流動性風險管控等職責,並領導建立了一套貫穿“戰略-計畫-追蹤-落地”完整的經營管理體系,為集團在多領域、多元化的縱深發展和開拓,確保經營安全穩健發展,發揮了不可或缺的基礎保障和支撐作用。
未來,平安三位聯席ceo, 謝永林、陳心穎、姚波將形成更加穩固的集體領導團隊,與其他條線職能執行官一起,協同“金融”及“科技”業務條線,更強有力地推動公司戰略升級,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
謝永林,作為公司總經理兼聯席首席執行官,其核心職責以分管集團金融業務板塊為主,包括主管平安銀行業務,以及分管團體客戶綜合金融業務以及金融板塊相關專業公司的發展,協管個人客戶綜合金融業務。
陳心穎,作為公司聯席首席執行官,其核心職責以分管集團科技業務和創新業務板塊為主,包括負責金融科技、醫療科技、智慧城市以及相關生態圈的創新與發展,以及分管科技類、創新板塊專業公司的發展。
姚波,作為公司聯席首席執行官兼首席財務官,主要職責為負責集團的戰略規劃,業務目標制定、目標追蹤和績效考評,主管集團預算管理委員會、產品委員會、戰略發展中心,以及財務、企劃、精算、資金等管控等職能。
馬明哲將繼續發揮核心領導作用
公司自2018年經董事會批准建立聯席ceo機制以來,經過兩年的過渡與磨合,三位聯席ceo與各職能執行官“集體決策、分工負責、矩陣管理”模式與制度化流程運作已經成熟,對“金融 科技”、“金融 生態”轉型的推動與促進作用顯著增強,為公司未來長期可持續創新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鑒於當前公司的決策體制、運行機制完備,人才梯隊完整成熟,經多年實踐證明現行模式行之有效,馬明哲本人提出,其不再兼任公司首席執行官(ceo)職務。董事會經審慎考慮,尊重馬明哲的個人意願,同意其辭去公司ceo職務的請求。
董事會表示,作為中國平安的創辦人、創始人,馬明哲帶領公司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大到強,發展成為全球領先的科技型綜合金融集團。一直以來,馬明哲先生始終牢記為股東負責、為客戶負責、為員工負責、為社會負責的企業使命,以無私的奉獻精神,勇往直前的開拓精神,帶領全體員工銳意進取,艱苦奮鬥,創新發展,不僅圓滿完成了歷屆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戰略及經營目標,而且清晰地規劃了公司的發展遠景及實施路徑,塑造了持續創新進取、包容協同、價值導向的企業文化,構建了“執行官 矩陣”的科學的集體決策機制,培養了一大批擁有很強競爭力、執行力的國際化、專業化人才隊伍,為公司的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及百年基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董事會對馬明哲先生擔任首席執行官期間為本公司作出的巨大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展望未來,中國平安表示,在以馬明哲董事長為首、三位聯席首席執行官的核心團隊的領導下,以及職能條線執行官的協同合作下,公司憑藉清晰的發展戰略,科學穩固的集體決策及經營體系,堅定實施“金融 科技”、“金融 生態” 戰略轉型,增強綜合競爭力,持續提升應對複雜多變的外部經營環境能力,實現長期可持續穩健發展,創造更大的價值和更輝煌的成就,向百年事業繼續堅定邁進。
附:姚波簡歷
姚波,49歲,北美精算師協會會員(fsa),紐約大學工商管理碩士,2001年加入公司,2007年起擔任公司總精算師,2008年起擔任cfo,現為公司常務副總經理、cfo、總精算師。
在加入本公司前,姚波曾任德勤會計師事務所諮詢精算師、高級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