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信託與平安人壽聯合推出保險金信託服務,該保險金信託標準型准入門檻為100萬人民幣。作為“保險 信託”的組合,保險金信託可以充分利用信託的風險隔離、專業管理、財富傳承等功能,同時也可以利用保險的風險管理、保障等功能,進而實現“1 1>2”的效果,為高淨值客戶提供全面的資產配置及財富傳承服務。
據悉,在平安信託與平安人壽合作推出的保險金信託中,平安人壽投保人與平安信託簽訂保險金信託合同,以保險合同的身故保險金請求權作為信託財產,並指定平安信託為保險合同唯一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當發生投保人身故理賠時,平安人壽將身故保險金交付于平安信託,由平安信託依信託合同約定的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並於信託期間或終止時將信託利益分配給信託受益人。此外,身故保險金進入信託帳戶後,平安信託將根據客戶的不同風險承受程度設計三種資產配置方案。
平安信託財富產品策略部執行總經理康朝鋒康朝鋒表示,保險金信託可以讓委託人預先按照自己的意願規劃財產,實現委託人的約定條件分配需求。避免保險受益人在取得保險金後,無法有效管理運用或處置不當,而造成資產的損失。
保險金信託又被業內稱為“標準化的家族信託”,平安信託2012年即推出我國首單家族信託。 康朝鋒介紹,實踐過程中發現大部分家族信託客戶的傳承需求是接近的,即通過標準化的服務實現傳承目標。保險金信託這一標準化產品,能夠使客戶享受保險保障功能的同時享受信託分配的靈活性。
另外,相對于平安信託3000萬的“鴻承世家”定制型家族信託門檻,保險金信託的准入門檻有所降低並相對具有明顯優勢。這意味著客戶認購了保險金信託,就可以享受定制型家族信託的大部分的財富傳承服務。“家族信託門檻較高,保險是一種大眾化產品,保險金信託即是介於兩者之間的產品”, 康朝鋒如是說。
所謂保險金信託,是指投保人在簽訂保險合同的同時,將在其保險合同下的權益,主要是保險理賠金,設立信託。一旦發生保險理賠,信託公司將按照投保人事先對保險理賠金的處分和分配意志進行管理、分配資金。